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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首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艳艳  通知 教育局   2014/3/27 10:04:22 (10年前) 点击:3518次
唐山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4年首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3〕30号)文件精神,2014年我省将全面推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为做好我市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教师资格注册的对象和条件
(一)注册对象
唐山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暂不参加此次注册。
(二)注册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教师资格;
 2.聘用为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已任教的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须前一年年度考核合格;
6.新入职的教师须试用期满,完成岗前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二、个人网上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首次教师资格注册的报名时间分为三个时间段,唐山市教师的报名时间为:
2014年03月26日——2014年04月05日。
(二)网上报名方式
注册范围内的学校统一组织本校应注册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或“定期注册网报”栏目,接着点击左侧的“注册”<红色>按钮,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流程的提示,完成申报第一步至第八步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要认真阅读网上申报的每一步内容,如实准确的填报个人信息,统一规范的填写任教学校名称,正确选择注册机构和确认点,按照要求上传照片。申请人填写的邮箱地址一定要真实有效,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注册教师所在学校要统一组织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址申请教师资格注册报名,提醒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现场确认工作
(一)现场确认时间 
全市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4月7日——4月18日 ,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学校或教师,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教师资格注册。
(二)现场确认地点
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本辖区注册教师数量设置1个或几个现场确认点,负责本辖区注册范围内的学校所属教师申请材料的现场审核和确认工作。
市教育局的现场确认点设置在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裕华道校区(原职教中心)院内,负责市直相关学校教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审核和确认工作。
为工作方便,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玉师附小、滦师附小等学校教师资格注册的现场确认工作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由申请教师任教学校集中统一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所在学校(单位)意见栏要有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学校公章;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证书丢失要提供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4.已任教教师前一年年度考核证明;
5.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6.任教学校出具的身心健康证明。
7.新入职教师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其中,第1、2项需要提供原件,按资格证书在上,注册申请表在下的顺序将每名申请人的材料集中排列整齐。第3、4、5、6、7项可由任教学校统一出具证明。
各县(市)区所辖学校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时间由本县(市)区教育局自行安排。
市直学校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安排如下:唐山市一中、唐山市二中4月8日提交;唐山市外国语学校、唐山市十中、唐山市十一中4月9日提交;开滦一中、开滦二中4月10日提交;唐山市第四幼儿园、盲聋哑学校、唐师附小、唐师附幼及教研室等应到市教育局参加现场确认的学校或单位4月11日提交。
四、初审、复核和汇总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所有注册范围内学校教师资格注册的初审工作,在网上给出初审意见。市教育局负责市直相关学校教师资格注册的初审工作,在网上给出初审意见。所有初审工作务于2014年4月25日前结束。
2014年4月25日——5月3日,市教育局对全市教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复核。
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初审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做好首次资格注册的总结和数据汇总工作(各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注册工作总结和汇总表纸质版于5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师教处,电子版于5月30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SJCWJL123456@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做大事来抓。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员,要强化职责意识,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接此通知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进行再部署、再动员。要把相关政策讲清、讲透,消除模糊认识和抵触心理;要明确时间节点和程序方法,保证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注册工作。同时,要按照《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定期注册模块)的要求,提前在全国教师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本级初审计划和现场确认点,并建立确认用户,安排现场确认时间,保证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初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执行好相关政策。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密组织现场确认环节,认真核实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是否一致。要严格准确地把握政策、严肃组织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本校教师申请材料的审核和把关工作,实事求是的出具各类证明材料,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特别是按文件要求应予以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姑息迁就,确保资格注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附件:
1. 唐山市首次教师资格注册完成情况统计表
2. 唐山市首次教师资格注册合格人员情况统计表
3. 唐山市首次教师资格注册不合格人员情况统计表
4. 唐山市首次教师资格注册暂缓注册人员情况统计表
5. 唐山市首次资格注册学校(单位)情况统计
6. 在编但未报名人员信息表(含无资格证人员)
7. 已报名但不符合注册条件人员信息表
8.唐山市民办学校情况统计表
9. 无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摸底情况统计
唐山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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