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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加QQ群的通知

作者:苏振亚  通知 教育局 工团办   2012/2/27 11:11:32 (12年前) 点击:1667次

关于唐山市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加QQ群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
为了给我市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提供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团市委学少部决定建立“唐山少先队辅导员QQ群“。现将加入此QQ群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QQ群的管理员为唐山团市委学少部
二、加QQ群对象:全市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三、此QQ群名称:“唐山少先队辅导员群” ,因为我市大队辅导员比较多,特开通了(唐山少先队辅导员群1、唐山少先队辅导员群2、唐山少先队辅导员群3)一个大队辅导员只能在这三个群中选择一个群加入。
群1名字:唐山少先队辅导员群1
群号:203394273
群2名字:唐山少先队辅导员群2
群号:208029995
群3名字:唐山少先队辅导员群3
群号:215397154
四、加入群组的具体方式:
1、登录自已的腾讯QQ (没有QQ号的中学团委书记,请尽快申请自己的QQ号)

2、在主界面点击“查找” 
3、在下一级界面选择“查找群”,并“精确查找”,输入对应的群号码。



4、下一步,选择“加入该群”并填写同统一的验证信息,发送,进群后请认真阅读群组管理规定和群公告,修改好自己的群名片。






加入群组后,请点击主界面的微博标志(没有开通腾讯微博的请一键开通),并搜索“唐山团市委学少部”,添加关注(收听)。
五、要求我市各中学团委书记务于2012年2月29日前加入此QQ群和腾讯微博。
六、此群用于我市中学团委书记在此群内进行学习和交流。


联系人:  李丽  柳建彪
联系电话:2059585


附件:群管理规定

附件:
群管理规定
1 、本群采取实名制,群内显示的名字必须为本人真实姓名,统一格式为所属地区+学校+姓名(群内右击选择修改我的群名片—群昵称,如无法修改请及时联系管理员),管理员定期进行检查,通知三次以上仍不修改姓名的,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该群. 
2 、不得在群内发布广告;不得发布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所有内容;不得攻击诋毁国家主要领导人;不得发布无详细说明的站外链接;不得发布恶意骗取积分、点击率或其他网上利益的网址链接;违反者暂时移出该群。    
3 、不得发布有恶意程序(包括病毒、木马、钓鱼、广告、玩笑、流氓软件等程序)的网址链接;不得发布有欺骗性并可能导致他人有损失的信息;不得将恶意程序、病毒程序、流氓软件上传到群共享空间;无论任何原因,违反一次立即移出该群。   
4 、不得在群内粗言烂语,辱骂他人;不得发布有辱国体,有损民族尊严,侮辱他人及有*暴力内容的图片、文字和表情;不得发布有“不转发会怎样怎样”、“转发多少个群会得到什么好处”之类的垃圾信息,违反者暂时移出该群。 
5 、不得对群内成员人身攻击,拒不道歉及违反者暂时移出该群。 
6 、不得在群内以同一内容的文字(包括图片表情、无意义的各种字符等)恶意刷屏;不得以任何借口发表垃圾信息;违反者暂时移出该群。 
7 、尊重公共利益,上传到群共享空间的非资料性文件,无论问题解决与否,上传后5天内必须主动删除。 
8 、群管理员将不定期对群内成员作出评审,将违反群规定成员移出该群。 
9 、创建本群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更直接的互动交流空间,因此,若有技术问题需要进行交流,请与管理员联系,群内其他成员均无义务在群内解答技术问题。 
10 、加入该群即同意遵守以上群内管理规定,如有异议请与管理员联系,群管理员保留对本规定的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团市委学少部
201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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