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注册
文章系统    微机使用记录  签到记录 设为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苏振亚  通知 教育局 后勤科   2011/10/27 11:04:23 (12年前) 点击:13483次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随着我区学校布局调整、办学力度不断加大,学校相对集约,给学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环境,但同时也带来上下学的不便。众多学生家长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交通运输工具的大量增加,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事故也由此增多。特别是2011年10月7日滨保高速天津段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了我市多所高校的多名学生死伤,损失惨痛,教训深刻。为有效预防涉校涉师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学校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切实增强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师生交通事故发生。在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进一步强化对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1、加强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发现“黑车”、“超员车”、“超速车”等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2、加强安全骑车教育。教育骑车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严禁骑车打闹、严禁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
3、加强安全走路教育。教育徒步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4、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广大学生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要提醒家长,不得让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
三、进一步强化对学校交通安全的管理
1、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参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交通管理规定》和我局印发的关于转发《唐山市学校校园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
法(试行)》的通知,严格车辆进出校园和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进出校园时,必须减速慢行(校门口醒目处要设置减速提示标志或装置),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口要推车步行,确保师生安全。
2、强化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在有机动车辆行驶的公路上跑步、做操和进行其他群体性活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市局制定的《唐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外出活动的用车必须由有客运资质的正规客运公司提供,驾驶员符合规定要求;必须严格按车辆座位核定数乘坐,严禁超载;学校要与出车单位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
    3、进一步加强接送孩子车辆安全的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依照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配合,严格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还要积极取得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支持,依法加强对其它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从严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接送学生。
四、集中开展一次的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按照2011年10月8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近期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开展一次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校、涉师生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1、集中开展一次学生接送车辆排查整治活动。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迅速行动,不落一所学校、不落一名学生,以向学生及家长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学生租乘车辆上下学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对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接送学生现象的车辆,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各校要建立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档案和接送车辆排查治理工作台账,报教育局安全后勤科备案。
    2、集中开展一次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为开展好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市局编写了题为《遵守交通规则 保障生命安全——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1),发放给学生及家长,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人手一份,并通过校会、班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
    附件1:遵守交通规则 保障生命安全——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附件2: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3:河北省高等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

2011年10月20日





附件1:
遵守交通规则  保障生命安全
                       ——致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同学及学生家长:
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为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出行的能力,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特拟定《遵守交通规则  保障生命安全——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并指导学生自觉遵守。
一、步行:1、学生上下学要听从交通警察和老师的指挥,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斜穿马路。2、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道路右边行走。3、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4、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5、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马路时,要注意避让车辆,在确认安全后迅速直行通过。6、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道路或中途突然倒退、折返。
二、骑车:1、骑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无非机动车道时,要靠右行驶。2.骑车过程中,不得多人并行或在行驶过程中交谈。3、行驶途中左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并打手势向后面行驶车辆示意,确定安全后通过,禁止强行猛拐。4、有左拐指示灯的路口,左拐指示灯(绿灯)亮时才能左拐。5、无人行横道的路段,横穿马路时,要主动避让机动车,禁止与机动车抢行。6、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要确认安全后再通过。7、不逆行,不闯红灯;车辆较多时,应推车行走。8、禁止骑车走机动车道,不在人行道上骑车。9、不骑车闸、车铃失灵的车辆出行,途中车闸失灵时要推车行走。10、骑车时不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手中持物或使用手机。11、骑车时,如遇到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应主动避让。13、骑车途中,不双耳插耳机及带耳麦听音乐或广播。14、遇暴雨、雷电、风雪等恶劣天气,不选择骑车方式出行。15、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三、乘车:1、不在机动车道上拦截机动车。2、在车站候车时应自觉排队,公交车未停稳时,不要着急拥向车门。3、车门打开后要按先下后上顺序上下车,自觉礼让老人、儿童与残障人员。4、上车后要扶好或坐好,乘车的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到车窗外。5、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机或售票人员指挥。6、乘坐车辆时,不要从机动车道一侧上下车。7、所乘座位有安全带时,要系好安全带。8、不乘坐酒后驾驶车辆,不乘坐非法运营或没有牌照的车辆,不乘坐严重超载或超员的车辆,不乘坐驾照、行驶证、保险证件不全的车辆,不乘坐货运汽车、三轮汽车、后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
四、接送学生:1、家长接送学生时要遵守学校规定,服从交警和学校指挥,遵守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接送学生。2、家长让孩子租乘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状况、营运资质,并与车主签订责任书。4. 家长应要求车主不超员、不超速,安全行驶。5. 家长发现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和学校举报,并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请各位家长根据以上基本常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教育和监督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孩子出行安全,谢谢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健康成长!                                                               



×××××学校
×年×月×日
-------------------------------------------------------                                                                                                                                                                                
《遵守交通规则保障生命安全——致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阅读回执(此联填好后由学生带回交学校留存)

家长阅后签名:                 学生阅后签名:
学生所在班级:     年级   班


欢迎您其他用户,你的IP是52.91.67.23,你是一名游客,打开这个页面用时125.0毫秒。
网站站长:苏振亚 冀公网安备 13020502000039号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4298号 唐山网监备案号:ts13020038101099 河北网监备案号:13020002000709